尊敬的客戶:
為全力支持打贏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體現保險服務社會的責任擔當,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特針對《學生平安意外傷害保險》在原保險責任的基礎上進行保險責任擴展,具體如下:
一、 保險責任擴展說明
1.合同生效后至保險責任擴展有效期結束之前或保險期間屆滿之前(以先發生者為準),如被保險人經醫院確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并因此導致被保險人身故,適用本合同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責任,本公司給付對應的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最高以20萬元為限。
2.合同生效后至保險責任擴展有效期結束之前或保險期間屆滿之前(以先發生者為準),如被保險人經醫院確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并因此導致被保險人傷殘,適用本合同意外傷害殘疾保險金責任,本公司給付對應的意外傷害殘疾保險金,最高以20萬元為限。
二、 保險責任擴展有效期
2021年8月31日(含)之前,被保險人可享受上述保險責任擴展權益。
三、 特別說明
1.在保險合同生效之日前,被保險人已經經醫院確診或疑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不屬于保險責任擴展的范圍。
2.對適用產品不因保險責任擴展而上浮費率,且對保險責任擴展前的客戶實行統一的理賠標準。
四、 釋義
1.醫院:指國家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具備確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資質的各級醫療救治定點醫院。
2.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指世界衛生組織(WHO)命名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簡稱:COVID-2019)。
如您有任何疑問,請聯系您的客戶經理,或者撥打公司客戶服務電話95567。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7日